从市教育局获悉,近日,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公布全国学校体育工作示范校名单的通知,我市共有10所学校经遴选、审核和公示等程序被评为全国学校体育工作示范校,分别是柳城县实验小学、柳州市柳太路小学、柳州市胜利小区第一小学、柳州市箭盘山小学、柳州市公园路小学、融安县第二实验小学、柳州市钢一中(原第四十中学)、柳城县沙埔中学、柳州市第十二中学、鹿寨县初级实验中学。
为了加强“示范校”建设,推进学校体育工作,通知要求:“示范校”要增强荣誉感、使命感和责任感,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《决定》关于“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,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、体魄强健”的基本要求,全面深化教育改革,切实加强学校体育,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,加强教师队伍建设,努力提高体育课程教学质量和课外体育锻炼效果,形成学校体育特色,在深化学校体育改革,增进学生身心健康等方面发挥骨干、示范和带动作用。
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管理,完善教育治理方式,加强学校体育评价。在学校体育的教育教学、训练竞赛、师资配备、场地建设、经费投入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。要发挥好“示范校”的示范辐射作用,关注、支持和推广“示范校”的好经验和好做法,建立健全“示范校”带动本地区学校体育和素质教育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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