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12日上午,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,即日起,实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轮候制。
1月8日,该中心公布《柳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轮候制试行办法》。办法规定,当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资金额度不足,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比例连续3个月超过90%时,将按照轮候规则,对已审批通过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轮候放款。据了解,自2020年8月起,柳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比例已连续5个月超过90%。
轮候制实行期间,正常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,受理、审批时限按承诺时限办结,放款时间按实际轮候时间办结。
符合放款条件后,按照贷款审批通过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轮候,实行分期分批发放。每期时间为一旬,轮候批次、轮候名单定期在该中心网站公布,接受社会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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